台盟厦门市委关于举办盟员田径趣味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1 来源:台盟厦门市委 浏览量:1604

为了丰富盟员的组织生活形式,展示盟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强盟员之间的交流,提高台盟组织的凝聚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盟员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个人:男、女100米短跑比赛和个人定点投篮比赛
团体:100米混合接力比赛和拔河比赛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个人赛
个人短跑比赛:每个支部应至少有1名盟员报名参加短跑比赛,不限男女,多报不限。
个人定点投篮比赛:限定45岁以上盟员报名参加。
2.团体比赛:100米混合接力比赛和拔河比赛采取联合组队方式进行比赛,即由思明、湖里、海沧、集美4个总支为主,同安、翔安、厦大、理工、集大五个支部分别与上述支部自由联合组队,每个联队不超过4个支部,最终组成4支参赛队伍。
为鼓励各支部积极参与,每个支部应至少有1名盟员分别报名参加100米混合接力比赛和拔河比赛,男女不限,多报不限。
3.盟员1人可报多项目。
4.由4个总支综合自己联队参赛队员名单后,于9月30日报送台盟组织处。
三、比赛规则
1. 个人比赛
(1)个人短跑比赛:
男、女比赛分别进行。根据报名人数抽签决定预赛组次及赛道,及是否进行半决赛、小组赛的出线规则。比赛中如果出现明显抢跑的,裁判中止比赛,该组重新比赛,第二次出现抢跑的选手直接判罚出局。
(2)个人定点投篮比赛:
分为2个零度角、2个左右45度角和一个罚球线共5个投篮点,定时3分钟,5个投篮点各投2个球共投10个球。
2. 团体比赛:
(1)100米混合接力比赛:
拟进行10*100米混合接力比赛,每联队应不少于3名女盟员参加,比赛棒次及参赛人员由各联队自行确定。比赛统一听哨响出发,如出现明显抢跑情况,裁判记录抢跑的队伍,该队伍最后比赛成绩+1秒;比赛接力区由裁判规定,各棒次只允许在指定接力区内进行棒次传递,明显在接力区范围外进行交接棒的,裁判记录并最终比赛成绩+1秒/次。
(2)拔河比赛团体比赛:
拟进行每联队15人的拔河比赛,每联队应不少于5名女盟员参加。采用淘汰赛赛制,四支队伍抽签决定对手,比赛三局两胜,先获得两场胜利的队伍获胜,如前两局都获胜,不需要再进行第三局。
四、奖励
设立比赛奖和组织奖。
1.组织奖: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奖评比,根据参加盟员取得成绩计入所属支部分值,分值高的前五名获得组织奖。
个人比赛积分规则为冠军5分、亚军4分、季军3分,如比赛举行半决赛,四到六名每人2分,七到十二名每人1分。否则四到六名每人1分;团体赛冠军10分、亚军7分、季军5分、第四名3分。弃权不得分。
2.比赛奖:根据比赛实际成绩实施奖励。
个人赛:(1)男、女100米短跑比赛前三名为冠、亚、季军奖,其余参赛选手为鼓励奖。(2)个人定点投篮按投中数量计分,前三名为冠、亚、季军奖,其余参赛选手为鼓励奖,若得分相同,以用时较短者为优胜。
团体赛:100米接力比赛和拔河比赛均设冠、亚军各1 名,季军2名。
五、运动会组委会
台盟厦门市委青委会承办
主要负责人:吴维超
组委会成员:朱欣亮、王志伟、汪德馨、郑光凯、王泽杰、宋志平
六、比赛中如产生纠纷,由组委会人员集体讨论裁决。
台盟厦门市委
201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