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7 来源:台盟厦门市委 浏览量:1399
2018年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厦门市委员会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台盟厦门市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政议政
(二)民主监督
(三)对台联络
(四)社会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台盟厦门市委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台盟厦门市委 | 行政经费 | 9 | 8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台盟厦门市委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思想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盟章盟史教育,特别是加强台盟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优良传统教育,全面提高整体政治素质。
(二)加强组织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则原则,切实做好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台盟的活力和凝聚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参政党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努力把台盟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参政党。
(四)贯彻执行台盟各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工作任务,统一台盟盟员的思想和行动。
(五)组织实施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对台联络工作。
(六)维护台盟盟员和所联系台胞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七)广泛联系台湾岛内外各界人士,推动两岸同胞的往来,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大力促进两岸的经济合作和各项交流,密切两岸关系,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
(八)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四、2018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台盟厦门市委2018年收入预算为442.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6.59万元,增长20.9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台盟厦门市委2018年支出预算为442.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6.59万元,增长20.9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36.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6.28万元,公用支出49.84万元;
2.项目支出105.9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6.59万元,增长20.86%,主要是由于行政运行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74.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9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的活动经费、各类工作会议、培训班和各种活动费用,党派建设费用,对台交流费用,台胞活动费用,兼职领导费用,社会服务等相关费用,以及与台盟各地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承办或协办各项活动费用等支出。
(三)参政议政43万元。主要用于参政议政、宣传、组织盟员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培训班等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七)行政单位医疗5.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2.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由于2017年、2018年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无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台盟厦门市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与台湾岛内各界人士的交流、台盟各地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8.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提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台盟厦门市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54万元,增长18.9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台盟厦门市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台盟厦门市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台盟厦门市委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